年3月15日,我院首例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成功,标志着我院成为第二医院,也是全市第二所开通此医院。
以往人们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需要自己先垫付钱款,报销时要拿着单据、材料回到参保地办理。现在成功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患者,在我院即可享受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,方便快捷,异地就医群众再也不用“跑腿、垫资”。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,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(基本医疗保险药品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)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、支付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。
使用流程
温馨提示
1
如果已经办理开通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的异地患者,不用另外备案,已同时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功能。
2
首次办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患者需要办理备案。
3
结算时使用就医地药品目录,诊疗目录、耗材目录;参照参保地起付标准、保险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。
4
国家医保局服务平台app可以提供备案功能,并且可以直接查询开通门诊异地结算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名单。
5
为保证参保人员的权益,直接结算没有成功的费用,仍然可以按照原有报销渠道进行手工报销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备案